2017年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规定,2017年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yhmohrss.gov.cn)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留学回国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非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7年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指研究生所学专业)。
5、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事业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月23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邮箱:yhxsyk@163.com。报考人员须在报名邮件的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字样,并同时来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76—87468021、87228133。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2017年玉环市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附件2,word格式),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等电子照片。
(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公示。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科。
2、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经本人签字、正反面打印的《2017年玉环市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等原件和复印件。还需提供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
3、考生应按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科现场确认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未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自动丧失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后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职位因复核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4日,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前三天领取)。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在面试前组织笔试,取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25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学历和专业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依据。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上述范围,认为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例举专业之一培养方向一致,应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尽可能提供毕业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招聘组织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增补调整专业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公布。
4、招聘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7221225。
9、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拟聘用人员不宜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或暂缓聘用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7221225、87228133。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6日
附件:
1、2017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计划表.xls
2、2017年玉环市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