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结合我区公立医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测评)、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九原发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9月2日—8日。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9:00—13日下午5:00,请考生登录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九原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到公招网进行报名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网,注册账号后,登录自己的账号进行报名。
2.报考须知:
请报名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公招网考生证件号码一经注册,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无法修改。公招网无报名序号,考生需牢记自己登录公招网的用户名和密码。
报名与专业测试(面试测评)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每一阶段时间不得间断,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院校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考生在公招网报名系统上传的招聘岗位所需证件、证明材料的图片大小应在300k以下,考生上传的彩色免冠照尺寸建议为130px*175px(像素),请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
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图片资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证书;
(5)《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
(三)资格审核
1.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后,考生实时关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专业测试(面试测评)结束后将用于体检、考察工作,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公招网报名系统的准考证在考试前打印时可另存为pdf格式,报名表可以下载word版。
5.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6.原则上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入面试测评环节。确需紧缺急需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上报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适当放宽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并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
(四)专业测试(面试测评)
面试由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面试顺序抽签产生,限时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比例,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且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工作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将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体检与考察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体检与考察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录用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由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由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政审材料及有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拟聘用人员信息,形成工作报告,提交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在岗期间与在职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缴纳,聘用人员在九原区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控制数人员管理。
五、其他
(一)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招聘工作由九原区卫健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公告中未尽事宜等其他信息,将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畅通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咨询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九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2802195、0472-6939513
监督电话:0472-693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