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德市妇幼保健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表1)
招聘高层次人才共1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1。
四、限制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各类招聘录用后有服务期要求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2023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13日,报名邮箱:cdsfybjyrsk@163.com。网上报名者仍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应聘者进行
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未到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可参考。
资格审查时间:9月14日08: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市妇幼四楼大会议室。
3.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分数相同的岗位,以不去掉最高分、最低分计算。
4.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6.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7.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8.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卫健委审核,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7723405(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0736-7706380(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6-770519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常德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数量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