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本次拟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从事以下岗位的工作:
岗位: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助理岗,1名;
拟招聘人员为云南农业大学编制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硕士及以上学历,截至2023年8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在报考范围。
(五)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法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四、报名及适岗条件审核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岗位联系人的邮箱:dtynongda@163.com,邮件标题请设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报名咨询人及联系方式: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戴老师,电话:0871-65220032。
(二)应聘材料
应聘材料包括:求职信,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若有),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等。此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起止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12: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四)适岗条件审核
报名截止后,由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和岗位匹配度测评。通过资格初审和岗位匹配度测评的应聘者可参加招聘考试,请等待进一步通知参加现场面试。
(五)现场资格复核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须按要求提交全套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核的地址: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公路95号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博学楼201室)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871-65220032(现场资格复核时间待定)。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岗位匹配测评后可进入面试环节,依照面试总评成绩从高分录用,若有拟录用考生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到任,则依次进行递补,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六、体检
面试考试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劳务派遣,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管理使用。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聘。
八、待遇
(一)福利待遇面议。
(二)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及孕产假等。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公正,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操作,严禁营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者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