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队伍发展水平,优化学校人才结构,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红桥区本溪路2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建于1958年,是首批国家级重点国办中专。学校隶属于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形成中高职衔接、资源共享的办学体系。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具有贴近生产、功能完善的实验实训基地,并拥有多个校外实训基地。2011年,被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为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8月21日在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bcig.cn)发布。
(一)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报考人员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以及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份为1977年8月28日及之后出生),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6)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具备办理调入条件。
(7)如辅修专业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允许以辅修专业应聘。
(8)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00—9月30日下午16:00。
2、报名人员将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通过邮箱(邮箱地址:xykmrs@126.com)发扫描件,文件名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姓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需要发送的个人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相应水平的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或社保缴费证明(横版+竖版)原件等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3、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时间:8月28日至9月30日,初审结束后,将于天津渤海化工集团网站(www.bcig.cn)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人员需本人持个人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个人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相应水平的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或社保缴费证明(横版+竖版)原件等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与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一同发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环节。学校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相关事宜。
(二)面试考核
1、面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一部分为试讲。主要考察教师通过口语、形体语和各教学技能与组织形式的展示而进行的一种教学形式,考查的是教师的综合能力。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时间安排为:面谈15分钟,试讲15分钟。
试讲内容由学校结合招聘专业方向提出,考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进行试讲。
2、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聘请考官,由相关专家、主管单位人员、校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进行评议打分。
3、考生总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试讲成绩构成,各占50%。
计分方式:总成绩=面谈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如出现总分并列,则以试讲成绩优先者入选,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对并列人员进行二次面试,学校面试小组根据并列者的思想表现、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公开招聘成绩确定后,学校在七个工作日公布考试成绩(公布网站www.bcig.cn)。
(三)体检、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应聘者只准许一次,在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状态、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调入接收手续。拟聘人员报到后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如遇新聘期开始需重新签订)。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的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招聘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六、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8242493、15510822084
招聘工作联系人:刘宁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58980536于涛老师
附件: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xlsx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