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区综合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4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攀枝花市内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局机关辅助管理岗位: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区环卫中心辅助管理岗位: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基础;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工作经历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或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驾驶人员有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史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23年8月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者填写好《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8月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东路202号)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网络邮件报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9047541@qq.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临聘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6日;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地点: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5楼会议室;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后确定。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后确定。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临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临聘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执法、财务、档案管理、涉密等岗位工作。
(十)待遇。
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参照《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0812-3312388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12-388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