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治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本次拟公开招聘26名基层治理员,工作职责主要是下派各村(社区)负责网格巡查、安全隐患处置等工作。具体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3。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4日至8月11日23:59。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热心村(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5.东莞市户籍,因巡查工作需要,适合男性;
6.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智能手机操作应用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党纪处分期间的;
6.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立案调查或进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途径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将报名资料(其中附件1、附件2均须提交电子版,请勿提交PDF版)发送至报名邮箱:dgdkwgzx@163.com。
请将所有报名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为附件,并以“姓名+报名资料”命名,压缩包总大小应不超过20M,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我办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邮箱及时进行信息反馈,请务必留意邮箱动态。
(二)报名所需资料
1.《东坑镇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治理员报名表》(附件1);
2.《东坑镇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治理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6.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均可在“学信网”上自行查询、下载);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证件照1张;
8.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
(三)报名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
(一)笔试
1.本岗位设置开考比例,招录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需达到1:2或以上才能开考,若未达到,可根据资格初审情况裁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录岗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准考证现场发放)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通过网络适时发布。
(二)资格复审
1.在通过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入围人数达不到1:2,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复审。
2.我办将对入围复审考生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根据实际情况递补考生。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于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网络适时发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内容为准。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聘用程序
(一)确定人选及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关名单将通过网络适时发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签订婚育承诺书,经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网络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相关事宜
(一)网络公开发布途径:东坑镇政府信息公开网、阳光东坑网站和东坑发布公众号。
(二)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东莞市东坑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小姐咨询电话:0769-8386626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