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区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经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引进硕士研究生和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一、引进岗位、数量
全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6名,医学类中、高级职称29名。具体引进岗位、数量见《2023年驿城区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量一览表》。
二、引进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以规定日期提供相关证书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及职称条件;
7、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毕业在校生;
5、驿城区公立医院在编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方式
引进方式采取面试方式。
四、程序
(一)公告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驿城区政府1号楼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410室),电话:0396-2828335。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职称证及近五年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填写《2023年驿城区引进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2023年毕业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学校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学校电话),一旦录用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
4、如果出现该专业报名人数低于拟引进人数且不能形成竞争的进行核减,核减的岗位调剂到其他急需专业。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技能测试。通过技能测试了解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技能测试考核成立考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分值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分医疗组、药学组、护理组、检验组,采取百分制,每组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进入所报医院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10天的临床实践;实践结束后,从区卫健体系统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相应学科的专家组成考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公布,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总分按各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察
对面试入围人员从政治思想、纪检监察、综合治理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成绩,按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岗位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要求进行。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公示七天。
(七)聘用和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录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原职务工资待遇,职称岗位聘任根据各单位实际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新入职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五年内不得调动,对新录用人员不按时报到上岗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方案由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0396—293769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828335
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附件1:2023年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量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驿城区引进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