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普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编外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海岛交通执法辅助人员1名,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海岛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复退军人或有相应工作经验的,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并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文秘1名,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文学类、文秘类、行政管理类(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者可不受专业限定)。党员优先考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4楼,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3013702。
3、资格审查: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参加报名者还需提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并如实填写《普陀区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此次公开招聘只采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此次面试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下属单位及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考核组参与面试流程。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有主动放弃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