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加快我市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经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无锡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2023年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无锡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调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原则上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能力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须为现单位2020年6月30日前聘(录)用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2020、2021和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wuxi.gov.cn)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选调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8月13日
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xcyzxrs@163.com。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选调单位制定方案,采取经历业绩评价与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报经主管部门和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体检和考察
在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体检前,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通过后,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综合考虑被选调单位意见。
因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按综合评价排名进行递补,并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部门同意。
(四)公示和聘用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咨询电话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81827864
七、纪律监督
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选调报名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选调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无锡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2023年选调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无锡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2023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