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融媒体工作稳步发展,进一步充实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确保融媒体中心工作高效运转,全面实现我市融媒体工作快速规范发展的目标,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人岗相适选人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甘南州范围内招聘具有甘南州户籍的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8名:其中播音主持2名;全媒体记者3名;新媒体策划运营3名;具体职位要求见《合作市2023年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1)职位名称:播音主持
职位代码:2001
招聘名额:1名(限男性)
(2)职位名称:播音主持
职位代码:2002
招聘名额:1名(限女性)
(3)职位名称:全媒体记者
职位代码:2003
招聘名额:2名(限男性)
(4)职位名称:全媒体记者
职位代码:2004
招聘名额:1名(限女性)
(5)职位名称:新媒体策划运营
职位代码:2005
招聘名额:3名(性别不限)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志愿服务合作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外部皮肤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播音主持和新媒体策划运营职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全媒体记者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职位所要求的播音主持、新闻采访写作、新媒体运营管理、专题策划、摄影摄像、平面(动漫)设计、视频编辑制作等专业技术能力。播音主持可根据条件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曾参与影响社会不稳定事件的;
(5)未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或其它相关证件材料的。
(三)加分条件
会流利使用藏汉双语的播音主持在总成绩中加3分;在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单位从事相应工作1年及以上,有一定工作经验者在总成绩中加3分(需提供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从业证明和工作期间印证材料)。加分条件不重复享受。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人员需本人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现场报名,原则上不允许代替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09:00—11:30,15:00—17:3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市综合服务中心北裙楼四楼);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合作市2023年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持有的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除外)、普通话证(播音主持)证件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彩色二寸照片6张;报考人员如有其它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记者证)等可一并做为报名资料备存;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身份证、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及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或记者证)原件,同时对考生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在市纪委监委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具体组织开展。
(二)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各职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
1.笔试
招聘笔试试卷为《综合知识测试》,试卷统一为汉文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新闻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类测试,笔试试卷以100分计算成绩,笔试时长120分钟。
(1)笔试时间:
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主);
(3)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1日(09:00—11:30,15:00—17:30);
地点:市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市综合服务中心北裙楼四楼);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向社会公布。
2.面试
根据合作市融媒体工作的实际需要,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需使用汉语(普通话)进行作答,播音主持职位允许使用藏汉双语作答。
(1)面试考生确定:面试考生按照本职位内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从本职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选拔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仪容仪表、逻辑思维、临场应急、语言表达、应急处突、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3)计分方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考生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6)面试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考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7)面试环节出现招聘比例空缺时,由本职位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确定及排序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在同一职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排序。同一职位内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本职位专业对口或者具有对应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1)播音主持职位,因本职位工作的特殊性,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外形气质条件以及在实际播音主持工作中语言表达和临场发挥的情况,所以在总成绩计算中,按以下比例综合计算。分职位排列成绩,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其他职位成绩确定,分职位排列成绩,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4.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本职位内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从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人员内进行选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此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对资格复审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全日制毕业生)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外,考生还需提供征信证明,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无犯罪情况进行统一审核。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以及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其它存在影响聘用的情况,都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此造成的职位空缺由本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的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本职位内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从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选拔进入体检人员。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出现指标异常不合格的情况时,允许考生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视为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前或体检不合格后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和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取消资格,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人员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同意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1.被聘用人员统一填写《合作市2023年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一份报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2.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全额发放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并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聘期3年。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融媒体工作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五、经费保障及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用人单位为被聘用人员提供保障正常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场所和条件。
1.工资待遇
(1)播音主持:5000元/月;
(2)全媒体记者、新媒体策划运营:4000元/月。
(3)播音主持人员工龄工资每人每年增加100元,其他岗位人员工龄工资每人每年增加80元;所有聘用人员绩效工资为每人每月平均100元,由市融媒体中心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按实际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
2.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缴费标准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进行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市级财政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办理。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可参加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等各级各类招考。
六、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0941—8232228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市融媒体中心:0941—8239878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