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拟公开选聘1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2013年毕业的深圳市内外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文件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招聘相关资历截至2013年6月13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6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0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或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名。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行政楼603室,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22258766,电子邮箱:892723323@qq.com,传真:25438361。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证明报考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考的考生,可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通过邮件一并发送,或传真至25438361(注明交蓝先生),并于考试当天开考前向招聘组织单位提交上述材料原件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考试
(一)方式和内容
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考生应留联系电话,以便招聘组织单位及时通知面试事项。若没有留联系电话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考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3天内在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www.szlh.gov.cn/lhrsj/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rar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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