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化化人才结构,常州市武进区卫健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扫下方二维码查看,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5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取得中级职称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5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6月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3年6月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至报名时)的,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6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6月7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招聘岗位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于2023年6月7日前取得,其中“2023年毕业生”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
(六)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在截止2023年6月7日前,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除2021、2022、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报考专技岗位的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6月7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才可以报考(部分特殊岗位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八)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毕业生限报镇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7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40K)。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14日9:00起在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打印准考证。打印时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区人社局、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8:30-10:10.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武进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在武进人力资源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组织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武进人力资源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武进人力资源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护理岗位面试采用护理技能操作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同分,非护理岗位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护理岗位则加试护理技能操作,以加试的成绩确定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区卫健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区卫健局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护士岗位的人员未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者不予聘用。
六、其他有关说明
备案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备案制人员按照规定参照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备案制人员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9-86310261、8631059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519-86310911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519-8631122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
czsyzpjb@chang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