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建平县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辽宁省朝阳市户籍;
(四)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5日之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的户籍、年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现役军人;
3.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oyang.gov.cn)和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上统一发布。后续有关招聘信息(包括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只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于需要现场采集照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08:30至5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建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建平县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院内)3楼。
4.报名费50元/科。
5.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报名表1份(附件2,请考生自行在网站下载填写,表格内插入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红底或蓝底免冠正装照片,诚信承诺处要求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验证明(要求列明所从事的相关工作、取得成效及相关工作年限,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3)原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表,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数字技术综合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报2023年建平县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考部门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根据从事大数据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也并列,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察人选。由县营商局对各岗位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期间,如因本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完成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在考察期间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单位)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2023年建平县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15541681855
附件1.2023年建平县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23年建平县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