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是临海市档案馆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临海市内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性别不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0日及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临海市新录(聘)用人员在我市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含),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几年来本人在各级报纸、刊物发表的独立署名文章,或本人撰写的各类综合性材料、信息简报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海市档案馆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临海市河阳路319号人防档案大楼16楼1605室,电话:85111570)。
(二)资格审查。市档案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聘后续环节。
(四)考察、体检。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40%、60%计算,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的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市档案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择优录取。考察对象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交流。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交流人员,在党政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2.未尽事宜,以临海市档案馆解释为准。
附件:临海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临海市档案馆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