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担负着全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2名驾驶员、5名战斗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驾驶证B照并驾驶2年以上、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年龄放宽30周岁。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139960026@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资溪县飞鹤大道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联系方式:
胡站长:13732995468
刘副站长:13755979371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核内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400米、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附件2)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方式
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2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
(二)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