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保障招聘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附件1)
二、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附件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有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的或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至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信息楼509组织人事部办公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Lzsrmyyrs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17:30(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曾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0-2286878
3.报名提交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现场报名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表;
(4)填写《泸州市人民医院编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所提交资料信息,由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对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四)考试
此次招聘方式为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通过面试和体检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先签订职工登记表,上岗,试用期为二个月;2023届应届毕业生先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规培结业生签署《泸州市人民医院引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规培生)意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2周之内办理入职手续。
2.试用期满后,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泸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泸州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