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我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人事处指导监督下,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行政管理岗2人、实验室安全环保岗1人。
具体要求: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应聘实验室安全环保岗的化学、生物、医学、安全相关专业优先;应聘行政管理岗的财会、经济、金融相关专业优先。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后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sdzp.hun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应聘者将《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发送至邮箱zsc@hunnu.edu.cn。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由我处电话通知到本人,请应聘者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成绩排名先后,按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校医院或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咨询电话:0731-88872681(资实处办公室)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0731-88872346(学校人事处)
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