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市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方案>等26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两改组发[2021]3号)、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内江市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内江市东兴区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责任(社区、乡村)规划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招聘范围、岗位、人数及主要职责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内江市东兴区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
(三)招聘人数:14名(其中:东兴街道2名、田家镇3名,椑木镇3名、富溪镇2名、郭北镇2名、永兴镇2名)。
(四)主要职责: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属编制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参与镇(街道)规划编制、方案审查、项目建设、规划宣传、规划实施及监督,配合开展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参与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统筹实践和投身乡村、社区规划事业的积极愿望和务实创新精神,作风严谨,扎实肯干,身体健康。同时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基层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地理科学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类、建筑类、土木类、测绘类、林业类、林学类、林业工程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规划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之一,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三)年龄
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18日后出生);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规划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工作2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18日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诫勉谈话且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实行年薪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之一、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薪8万元;其他人员年薪6万元,由区财政承担。
(二)年薪由基本薪金和业绩薪金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金实行按月发放;业绩薪金是工作业绩的报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人员,发放业绩薪金;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
(三)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每月发放的基本薪金中代扣代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所需报名资料,前往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现场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2局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2号)。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携带《内江市东兴区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报名登记表》。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须在学信网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年限及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规划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程管理工作证明原件。
(4)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电话畅通。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将在东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及确定试用期人员
1.考察。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确定试用期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期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东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由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点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聘期3年(最低服务年限3年),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61507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