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蒙自市人民东路25号,设计为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和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各界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吸毒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关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按招聘的要求报名。报名邮箱:2693334190@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25日下午17:30截止,2023年4月25日17:30后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万老师15987371115
陈老师13988088586
2.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1)《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简历表》(后附下载链接);
(2)本人身份证;
(3)全日制、非全日制毕业证和学位证;
(4)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的就业推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简介视频资料(格式为MP4,不超过3分钟,包含自我介绍、专业学习简历、单机位正面拍摄,画面清晰、语音清楚、中间不得剪接)。
(6)原单位在蒙自市内的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备注文件名称并将文件压缩至一个包,单独文件格式为:1.(姓名)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简历表;2.(姓名)身份证;3.(姓名)毕业证、学位证;4.(姓名)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5.(姓名)个人简介视频资料;6.(姓名)报考证明;
3.报名资格审核(2022年4月26日)
由医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由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面试(初试、复试)。
面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1.初试(本人不到现场)(2023年4月27日)
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个人简介视频资料进行初试,初试成绩占总成绩30%,并根据初试成绩按岗位、人员为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初试的人员全部进入复试。由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参加复试。
2.复试(2023年5月4日)
复试地点: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8楼多功能厅。
复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医学基础知识、实践技能操作等。
五、体检及报到
体检时间:2023年5月5日
体检地点: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
对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医院人事科通知报到。
报到地点: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8楼人事科
报到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体检报告。
六、公示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天。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递补。
(三)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因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七、聘用事宜
根据人员具体报到时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内根据医院试用期考察标准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八、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工资1750元。
(二)正式入职(试用期结束后)
1.工资:按定岗基本工资+学历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工资。定岗基本工资:按医院相关工资待遇方案执行。
(1)临床医生:未取得资格证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后参照在编人员同等条件工资套改;
(2)药师、技师:取得初级(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人员基本工资3000元。
(3)护理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
(4)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
2.工会福利:享受院工会的各项福利;
3.工作餐补:享受工作餐补;
4.进修培训:提供专业的培训、学习、外出进修的机会;
5.健康体检:享受每年一次的职工健康体检。
附件:
1: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