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静冈福井县经济交流促进机构浙江省委员会事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静冈福井县经济交流促进机构浙江省委员会事务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能是促进我省与日本静冈、福井等县之间经济交流与合作,开展中日互访、产业对接、项目洽谈、培训研修等活动,促进中日之间投资贸易以及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合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1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形式、时间等相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人力社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2576。
(四)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87053689。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浙江省静冈福井县经济交流促进机构浙江省委员会事务局2023年招聘岗位表.xls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