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科学院是直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的综合型自然科学研究开发机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全院下设6个研究所,1个产业技术研究院,6个新型研发机构,拥有6个国家级平台载体、1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科技智库,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主要在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植物良种繁育等技术领域具备鲜明的技术优势。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有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均需研究生院和所在院系盖章,否则无效)。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经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7、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以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3月3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15:00时止。
2、报名办法: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jxrcfw.com/exam/list)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表格,诚信报考。
(1)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及相关材料。
(2)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考生应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对通过笔试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和江西省科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和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缺席面试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已签到的考生继续完成面试。
1、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聘者为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若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请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4)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提供毕业证书还要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均需研究生院和所在院系盖章,否则无效)。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及科技类知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
1、笔试。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该岗位考生全部入围面试。
3、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者,不予聘用。
4、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和江西省科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本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七、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八、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91-86382689、83852859。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郑老师、骆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7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