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信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劳动就业服务大厦1楼(咨询电话:28949217)。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信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毕业证和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3);
6.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学历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在考核与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本公告中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招聘相关资格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11月30日。如: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是指2011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在各职位招考名额10倍以内(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考名额10倍的,对该职位考生先进行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考核名单。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完全相同的,由龙岗区信访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三)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
体检由龙岗区信访局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龙岗区信访局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本公告解释权属深圳市龙岗区信访局(咨询电话:28928876,28330050)。
附件:
龙岗区信访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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