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0名(详见附件),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大邑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1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体岗位及应聘条件详见《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①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
②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2023年3月31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
①第一类系组织选派于大邑县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②第二类系服务大邑县镇(街)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③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最终时间为报名截止期限当日,2023年3月31日)。截止2023年3月31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3月2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截止2023年7月31日及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四、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4日09:00至3月31日17:00。
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09:00至4月1日12: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24日09:00至4月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18日至4月21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22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五、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一)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其中,在“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栏务必填写本人毕业证上规范化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在“个人简历”栏注明从大学起至今的学习工作状况(若应聘人员报定向招聘岗位,须注明是否为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于XX镇(街道)XX村(社区),可分段填写。)。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确认缴费
1.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六、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临时有效身份证件。
七、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将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八、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5.政策性加分
(1)①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③已按规定享受过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定向招聘等优惠政策。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最终时间为报名截止期限当日,2023年3月31日)。需提供(出示):①《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出示):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役证》以及团级(含)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联系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504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8.笔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查看,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见笔试总成绩公示。
3.资格复审地点: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
4.资格复审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大邑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须提交下列资料:
(1)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往届生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书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证书等,2023年应届毕业的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证明原件);③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服务证书》、《退役证》(服务期限认定最终时间为报名截止期限当日,2023年3月31日)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3)《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5.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7.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此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大邑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即:笔试总成绩×50%)+面试折合成绩(即:面试成绩×50%)。
5.面试当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体检及考察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体检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大邑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考察实施时,如国家出台考察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均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聘用人员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因逾期未报到、自愿放弃和试用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待遇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和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8224233)。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88280039。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大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