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于近期招聘劳务派遣性质的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保密性强。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生态类、化学、气象、规划、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要求具有基础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PS、Office等办公软件,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3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1)《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文件压缩后发送到电子邮箱fzwk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名材料”,例如“张三报名材料”。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资格初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通过面试者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1.工作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2.薪酬待遇: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规定,行政辅助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金额)均值约每月4000元,试用期为2个月。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联系电话:0591-83313752,联系人:余飞鸿。
(四)本公告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