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家具研究院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归口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是以理论研究、技术研发、设计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机构,并承担了红木家具产业国家创新联盟秘书处工作职能。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及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学历学位、年龄要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2023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07月31日。
4.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其他所需的资格条件,相关资格与成果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15日。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三、招考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
②报名者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③社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成果证明等扫描件;
④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成果证明等扫描件;
⑤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成果证明等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编号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287114438@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
3.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东阳人才网(https://www.dyrcsc.cn/)上公示。
4.资格复审
面试考试开始前一天,请考生携带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前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07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面试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入围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公示前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4.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3年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6.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56187。
2.报考人员在初审及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公告由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4.联系电话:0579-86924226、86650017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