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以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现将2023年3月公益性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已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4050”失业人员,即年满40周岁女性失业人员、年满50周岁男性失业人员;
4.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9名,用人单位、岗位相关信息等详见附件《景东彝族自治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
三、报名登记
有意愿到公益性岗位求职的人员于2023年3月30日前到景川路266号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报名。联系人:胥劲华,联系电话:6221536。
四、资格审核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认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推荐使用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推荐给用人单位。有意愿到公益性岗位求职的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并到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择优选聘,并将确定拟招聘的人员名单报送到景川路266号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股。联系人:赵云辉,联系电话:6222573。
六、公示及聘用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景东网(http://www.pejdw.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之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办理完聘用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将劳动合同送景川路266号景东彝族自治县人社局办公楼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备案。联系人:李艺苇,联系电话:6221536。
七、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并及时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备。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安置期满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无故旷工连续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的;
6.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7.由他人冒名顶替上班的;
8.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岗位管理调控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使用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自2023年4月10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岗位招聘手续。岗位出现空缺的应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程序公开招聘补足空缺。对于连续三个月出现岗位空缺或不接受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的单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回核定的公益性岗位。
九、其它
具体招聘事宜请咨询用人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