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内府办发〔2015〕85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7〕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计划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从事行政文秘工作1名。
(一)行政文秘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编辑水平;
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资格水平证书者和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7.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8.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投递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按照附件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招聘小组负责,主要查验学历证书及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表和简历相关资料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成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考核方式,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三)考察和体检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招聘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自费前往内江市纳入公务员体检目录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结合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方面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对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8:30—3月14日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提交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可将规定格式的个人简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njrssjwlzx@163.com,邮件标题及简历名称需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简历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职称或资格证复印件、工作业绩资料、学历学位资料等,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将对应聘信息给予保密(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承诺应聘资料将于本次招聘结束后,予以彻底删除或销毁)。应聘人员也可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180号(市社保事务中心四楼)。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收到应聘人员报名表并通过审查后,将电话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
四、工资待遇
根据招聘岗位及聘用人员的情况,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为2100.00元/月。
五、纪律监督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所聘人员属于编外人员。
(二)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官网上发布。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应聘者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并由内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2-2286433;联系人:唐女士
监督电话:0832-2050892(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0832-2067193(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180号(市社保事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