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选用片区纪检监督员。现将具体选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用职位
片区纪检监督员1名
二、选用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中共党员,原则性、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正义感,作风正派、处事公道,热爱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不限性别,广安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龙安乡在职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等;
5.存在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口碑差等不适宜担任的情况。
三、选用办法
本次片区纪检监督员选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测试、统一录用的办法择优选用。
四、选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黄臣,联系电话:0826-2436281。
4.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网络报名请下载填写报名表后,连同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04159569@qq.com)。
5.资格审查:由乡纪委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现场测试和集体面试
由选用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统一进行现场测试。测试内容:电脑基本操作、常识、纪检监察相关知识。
集体面试由选用领导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试。
(三)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用人员数量1:1比例确定。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岀现缺额时,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上述程序结果,按照选用岗位1:1确定预选用人员,经广安区纪委监委审核后,在龙安乡乡政府公示栏对拟选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方可选用。
五、签订选用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由选人单位与拟选用人员签订1年期的片区纪检监督员选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选用。
六、相关待遇
具体情况请电话咨询或面谈。
七、纪律要求
在选用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及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26-2436281
监督电话:0826-2240733
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