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一线工作者队伍,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保洁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工资待遇
按照荔湾区环卫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2月8日开始。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点: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一楼),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1852376;
(四)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六、体检安排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七、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