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吉安县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新媒体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3.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
4.能熟练掌握视频、音频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抖音号等新媒体的编辑、主题性宣传片拍摄剪辑;
5.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拍摄视频、图片,熟练掌握PS等后期编辑软件,制作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熟悉新媒体运营。(有新媒体行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新闻、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被开除公职或有吸毒、赌博等劣迹行为的;
2.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纪律处分,或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吉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801室;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填写报名表(可在文末自行下载),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和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至邮箱jaxfyzgk@163.com(咨询电话:0796-8442306)。
(三)报名材料:
1.《吉安县人民法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5.至少提供个人拍摄的图片及短视频各一份。
(四)考试和面试:
1.考试内容:
新媒体工作人员主要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指定场所及规定时间内,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
2.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面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由本院政治部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岗位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面议。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