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府﹝2022﹞127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龙川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龙川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人员(龙川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具有较强法律政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学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通管理、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17时30分止。
(三)报名地点:龙川县司法局三楼政工室(龙川县老隆镇建设大道东8号)。
(四)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龙川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1)和《龙川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2张。
2.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报名咨询电话:0762-6803798。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调解技巧、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为100分。
龙川县司法局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龙川县司法局通知应聘者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政审应提交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从面试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龙川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龙川县司法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