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精神,结合区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遴选)对象及岗位计划
公开招聘(遴选)对象为:
1.我区地(市)及以下机关中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我区地(市)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七级及以下职员);
3.中央和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设在我区地(市)及以下的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4.工勤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计划197个,详见《西藏自治区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及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档次)。
5.具有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30—11月25日18:00;请考生关注“西藏人事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西藏人事人才系统”进行注册。使用注册的信息登录系统后,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遴选)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县(区)和地(市)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并上传报名推荐表及相应工作证明。注意: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报名人员(以下简称教育人员)需由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最终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核同意的,方可报名,教育人员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时,须在“是否为学校教职工编制”选项一栏选择为“是”,若由于不如实填报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教育人员自负。
招考条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已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行,“三龄二历一身份”,与本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是否满足基层服务期限或定向单位服务年限等。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3.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12月2日通过登录“西藏人事人才”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费。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17:3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全区7地(市)均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须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进入面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为100分。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按2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七、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本次公开招聘(遴选)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各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减少非必要的流动和聚集,如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三、组织领导
西藏自治区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紧、环节多,各用人单位务必成立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公开招聘(遴选)过程中,各招聘单位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直接责任,严格程序要求,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对不诚信报考或在面试、考察、体检、试用期等环节中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其公开招聘(遴选)资格,并通报原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库。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需向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提交情况说明。
附件:
1.西藏自治区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西藏自治区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