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数据信息平台维护中心、县政府政务综合协调中心均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县大数据信息平台维护中心拟在全县县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聘4名工作人员,县政府政务综合协调中心拟在全县县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东阿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镇街、医疗卫生、教学教研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选聘岗位和数量见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未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二)尚在试用期内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档案审核有问题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东阿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217房间
(三)报名人员须提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6张(要求: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1、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毕业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证明;
6、参加工作的原始编制和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用面试加考察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达不到1:1的选聘岗位,采用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选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选聘岗位选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1、考察。根据选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聘用。考试、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东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选聘单位报到。
在选聘过程中,因各种情况造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应聘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咨询电话:0635-3289050
监督电话:0635-3289217(县委组织部)
0635-3289052(县委编办)
0635-3289054(县人社局)
附件1:2022年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东阿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