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黄岩区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年龄要求35周岁(1986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黄人社〔2020〕1号)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区行政大楼727室;
3.咨询电话:0576-84120201,669111,617803
4.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在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四、选聘办法、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经资格审查,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对象。选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聘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缺额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聘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聘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替补人员。
6.公示、聘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交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决定选聘人员,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选聘手续。选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选聘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周伟祥,联系电话:89197910。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2.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2年9月16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5.未尽事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