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决定采取择优比选方式开展2022年度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本县农业农村系统内的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
2.具有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择优比选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择优比选
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人岗相适度,按照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二)考察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拟选调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负责组织,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按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1日公开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设在局办公室。报名者按照要求填写《2022年石台县农业农村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本单位及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1张。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报名前,需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局办公室负责,现场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符合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需达到2:1方可进行选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因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17:00时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择优比选
择优比选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比选。择优比选采取竞职演讲与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①竞职演讲。重点围绕对竞选职位的认识、自身与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开展竞职演讲。竞职演讲结束后即开展打分。
②民主测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好得100分、较好得80分、一般得60分、差得0分、弃权得30分的分值加权计分,作为选调人员的民主测评得分。
按照竞职演讲与民主测评得分5:5的比例进行合成,合成得分作为考生的考试成绩。
实际参加比选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与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经征求纪委监委、信访、综治、安全生产、计生、环保等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经择优比选和考察后确定的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经县人社局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6022944
监督举报电话:6022183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