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科技创新研究中心等11家单位面向社会设置25个岗位,共招聘29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22年就业派遣的统招统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届、2020届离校未就业(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及落户政策要求,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政策要求。社会在职工作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从业资格等条件,且不在原单位试用期内。
(四)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
(五)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日17:00前登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事管理网填报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fwy.kw.beijing.gov.cn:8080/gkzp/page/HomePage/index),查看相关岗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需填报以下材料:(1)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按照网站要求和提示进行填写;(2)上传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姓名页、变更页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记录扫描件或电子版,其他证书扫描件;(3)岗位要求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需上传个人工作总结、个人简历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将在线审核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所填报和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登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事管理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公告。
(四)笔试
本次考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试卷的命题、印刷和阅卷工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查询成绩:登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事管理网查询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专业能力测试
部分岗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详见附件1),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参加与岗位要求有关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
(六)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考生低于对应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同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成绩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事管理网进行公示。
关于综合成绩的计算,不组织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织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七)考察、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按照综合成绩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可根据综合成绩按规定顺延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均未达到聘用要求的本次招聘岗位取消。拟聘人选名单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五、其他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用书或培训。
3.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过程中如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情形,考生可据实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10-55577959。
特此公告。
附件: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pdf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简介.pdf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