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市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3名。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由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3名,包括卫生健康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9名,教育局教师260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14名。
1、招聘卫生健康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9名(差额事业编制)。其中,人民医院51名、妇幼保健院27名、中医院6名、卫生监督所8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8名。
2、招聘教育局各中小学教师260名(全额事业编制)。其中,河北南宫中学10名、职教中心15名、第三中学40名、第二小学20名、实验小学15名、第一中学90名、西街小学3名、第二中学5名、第三小学12名、乡镇各中小学50名。
3、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或其他条件,详见《南宫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一);
4、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宫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一),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3、各岗位须有岗位条件表中要求的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5、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为X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和“服务冬奥志愿者”。其中“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其中“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不得报考本岗位。
7、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承诺于正式聘用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5月20日在南宫市人民政府网、南宫发布公众号、邢襄人事招聘网(www.xxrszp.com)等多家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
报名网址:邢襄人事招聘网(www.xxrszp.com)。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8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9日11:00。
交费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9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8)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9)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市人社局人事股303室,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村振兴局出具的属于特困证明等资料,逾期不补办。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数,调整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教育类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卫生类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市场监管类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同时发布南宫市笔试防疫须知,详情请关注报名网站。考生需按照笔试各项要求及南宫市防疫要求规定参加笔试,违者取消笔试资格。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按各自聘用权限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出具的证件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关于学位查询结果、《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防疫须知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个人防疫相关资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
(1)教师类面试方式: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
(2)卫生系统、市场监管局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个人档案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选岗,拟聘人员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体检的顺序,选岗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考生需要严格遵守南宫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六)本《公告》由南宫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宫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1:南宫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咨询电话:0319-3335558(网上报名平台)
0319-5263161(教育局)
0319-5162713(卫健局)
0319-5265181(市场监管局)
0319-5058868(人社局)
南宫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