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平战结合工作各项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基层防疫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流调员、采样员、消杀员及核酸检测员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1日<含>后出生),具有岗位所需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
4.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流调员岗位的,公安、医学、统计、计算机、文秘类专业优先;报考采样员岗位的,医学类专业优先;报考核酸检测员岗位的,医学、护理、畜牧类专业优先。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2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疫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通过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uetd.gov.cn)和新疆人才网(http://www.xjhr.com)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起。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2022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疫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并将《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以下邮箱任选其一即可)。
1.邮箱:115145387@qq.com
电话:18016868557
联系人:杨老师
2.邮箱:1901455728@qq.com
电话:13199896108
联系人:李老师
3.邮箱:53211754@qq.com
电话:13109950617
联系人:赵老师
4.邮箱:2590786932@qq.com
电话:18199313260
联系人:史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需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政审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政审中,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政审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政审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0-5500元(含社保)。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