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政办字〔2022〕6号)文件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650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博山区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群体。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1977年6月30日之前出生、男性1967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至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且满足失业人员条件的人员。
失业人员认定条件为:(1)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2)未在单位参保及未灵活就业的。满足以上条件,可被认定为失业人员。
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已经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博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附件2《2022年博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各村(社区)详见附件3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12日
(二)测试
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由镇(街道)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民主评议范围人员。
(三)民主评议
由拟安置村(社区)组织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对民主评议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对民主评议后公示合格人员,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工作由镇(街道)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体检作弊、隐瞒疾病、扰乱体检等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区级公示及聘用管理
经资格审查、测试、民主评议、体检等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区级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补贴待遇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统一实行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3:2022年博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xls
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