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公开招聘试行办法》及《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办法(试行)》(岩委组通〔202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龙岩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为龙岩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48个岗位、51人,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个岗位、遴选49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个岗位、遴选2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遴选对象为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龙岩市市直和各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1.公务员、“参公人员”、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市直财政核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2.市直财政拨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级及以下财政拨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
3.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4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8.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不含机关事业编制外工作的时间)。
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经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根据《福建省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3〕79号)挂职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历;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直属片区管理机构的挂职、任职经历等,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4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10.存在岩委组通〔2022〕9号第16条(五)项规定不得作为交流调配人选的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1:00至4月27日17:00。报考者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
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岗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相应比例减少该遴选岗位数量。确因工作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