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等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检验检测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2年4月22日前落户)并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4月2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2年4月29日16:00前下载打印《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检测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初审通过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二代身份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检测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在2022年4月22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较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
在递补考察体检人员和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组织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递补。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
为做好此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咨询电话:0537-7322703(县卫生健康局)
13355130910(县检验检测中心岗位)
附件1:2022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检测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检测急需紧缺人才应聘须知.doc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