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人民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等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6.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院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3名、宣传工作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扫描“招聘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时至2022年4月29日17:00时。
招聘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扫描或长按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完成线上报名。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
2.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证件照;
6.在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需在效期内);
7.其它佐证资料扫描件。
(二)领取笔试通知单
1.参加人员:凡符合条件并在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均可领取笔试通知单。
2.时间:2022年5月10日。
3.地点:绵阳经开区电子制造产业园18幢3单元2楼
4.报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通知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按照笔试×60%加面试×40%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
(2)参加人员:凡领取笔试通知单的报名人员均可进入笔试。
(3)笔试时间、地点:按笔试通知单为准。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笔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笔试内容:理论及计算机操作考试。主要内容含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等技能。
(5)成绩公布: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成绩在绵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mianyangjk.jcy.gov.cn/)及“绵阳经开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审查
(1)参加人员: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因考生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时间地点:现场资料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报名材料所需的原件和复印件。不便提供原件的,需由原件保管部门审验盖章。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和内容: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绵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mianyangjk.jcy.gov.cn/)及“绵阳经开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统一安排。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集合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征信情况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现实表现材料(现所在单位出具)。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及宣传工作辅助人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经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委托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的未尽事宜,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六、防疫要求
(一)招聘所有环节,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于报名开始起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行程码状态。
(二)考生在领取笔试通知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及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以下几种考生不得参考:
1.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七、联系方式
地址:绵阳经开区电子制造产业园18幢3单元2楼
报名咨询电话:0816—2825388,19150862618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