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流程》等精神,经汇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市教育系统引进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22届、2021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和三校生)。
4.年龄条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①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报到证的;
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③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④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三、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2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其他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原件)、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请报名人员将以上所需证件资料扫描后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及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609596093@qq.com。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毕业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提交PDF格式文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毕业生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在招聘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面试测评。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4.签订就业协议。经面试测评合格、拟招聘人员确定后,2022年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5.资格复审。2022年7月中旬前,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证件材料到华亭市人社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6.体检。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7.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华亭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8.备案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按程序报平凉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政策待遇
1.本次引进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使用事业单位专项周转编制,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同期同类新进人员工资标准,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生活补助。对于引进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1)“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人才,分别按“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20万元,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发放生活补助;
(2)“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人才,分别按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10万元,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生5万元发放生活补助。
以上生活补助结合年度考核分5年付清,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20%。
3.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双一流”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由财政部门给予1.2万元/年的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多为5年。引进人才连续在本市服务3年以上,在华亭市内购买个人首套房的给予购房补助,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补助15万元,副高级职称、“双一流”硕士研究生补助10万元,非“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本科生补助5万元。
4.引进招聘人员在职称评定、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教育培养、扶持激励、选拔使用等方面,按《华亭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五、监督咨询电话
为了确保引进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933-7729360
咨询电话:0933-7722713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