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司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计划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司勤人员7名,其中具有A1驾驶证人员1名,C1及以上驾驶证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教科系统、卫健系统医疗卫生单位除外)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不包括占用自收自支编制的工勤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热爱车辆驾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纪律性强,现实表现良好;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持有A1机动车辆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5.具有5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不良驾驶习惯;
6.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色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已进行过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过刑事、行政处罚,或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吊销过驾驶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1.组织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308办公室(统办楼东2楼三楼)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资格审查。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现场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
3.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并邀请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考察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听取单位负责人意见、与本人见面谈话了解、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技能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4.技能测试。依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和纪委监委参与测试过程并监督测试结果。
5.体检。根据考察和技能测试结果,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试用调动。根据考察、技能测试、体检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意见,汇报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到岗工作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事项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六、组织实施
公开选调司勤人员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组织实施,邀请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0933-6124622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3-6102323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933-6122793
崇信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崇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司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崇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司勤人员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