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蠡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50人】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共15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100名。招聘条件详见《2018年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河北省户籍或河北省生源地;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四)符合《蠡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学历及所学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及小学岗位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连续在蠡县公办学校任代课教师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任教的,报考小学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连续在蠡县公办学校任代课教师十年及以上,且仍在岗任教的,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范围内可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有报考学段相应及上行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以及现任代课教师可先参加考试,非个人原因到岗一年内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证)。
(七)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其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不足1:3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并适时予以公示。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2日。
报名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范蠡东路311号,下同)。
3.报名与资格审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期限内,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表、报到证(连续在蠡县公办学校任代课教师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任教的,可凭全日制中专学籍档案及招生部门出具的国家统招生证明代替)、教师资格证(已取得者)、户口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不能体现河北省原籍的须提供乡、村两级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复印件请用A4纸)报名,并填写《蠡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蠡县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依据冀价行费函[2006]10号文件执行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
4.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减免需提供的证明或资料分别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减免条件者,请按上述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证明、资料等,及时办理。
(二)笔试。
2018年8月17日,8:30—17: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9:00―11:00,共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相关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结束后,拟当日在考点、蠡县人民政府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局公开栏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1.按招聘岗位数l: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8年8月24日,领取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面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面试方法为说课形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举止仪表、课堂组织、课标把握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时间每人7分钟(考前准备6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说课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用教材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同一专业,说同一内容。
4.面试记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入闱管理(所有考生均上午一次性入闱),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5.面试全部结束后的当天,在面试地点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现为本县代课教师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毕业学校层次高者、相同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2.2018年8月27日左右在蠡县人民政府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局公开栏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自动放弃复检及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考核。
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下,由教育局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考核结束后,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蠡县人民政府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的确定,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落实。之后办理审批、入编、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手续。
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5日内应适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工资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注销编制。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变更工作岗位。
3.参加招聘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履行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辅导班。
2、所有考生应自学遵守有关规定,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蠡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
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10996
蠡县教育局:6212154
附件《2018年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蠡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