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项考核为其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12名,司法警察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①一般要求:聘用制书记员限法学类专业,司法警察限法学类专业和公安类专业。
②放宽要求:有一年以上法院工作经验的,专业不限;退役军人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专业不限。
3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有一定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良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于2018年7月24日—8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登陆到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提交到邮箱387209142@qq.com,8月3日报名人员登陆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参试人员名单。
2笔试:2018年8月6日上午9︰00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审判大厅三楼进行笔试,主要考查法律及时事政治等知识。
3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2018年8月6日下午2:30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政治处(九楼)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主要考查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度。
4面试:2018年8月7日上午8:45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在本院审判大厅三楼会议室候考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于政治处进行书面材料审核,9︰00面试在二楼会议室开始。
5体能测试:仅针对报考司法警察岗位人员,拟定于2018年8月8日进行10米×4往返跑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确定: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机汉字录入成绩占15%,其中计算机汉字有效录入成绩不得低于40字/分,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合格成绩为男子≤13″、女子≤14″。
7成绩公告。所有考试完成后将进行成绩汇总,不同岗位将分别按照成绩依次排名,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将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8体检和政审。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后,将对前12名聘用制书记员和前5名司法警察进行政审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最终确定17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
五、聘用待遇
1一般标准: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后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收入28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2特殊标准:聘用人员中,如已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收入30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3绩效奖金:聘用人员视工作表现情况于年终发放绩效奖金。
4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办公电话87616230;李真喜18971379168;齐若含15629179065。
附件:报名表.xls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