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招聘公告【78人】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依据《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武昌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13条街道拟招聘78名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六类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武昌区城市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对象);
⑥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履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它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从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报名。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街道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及时确认,填写《应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表》,并留存复印资料;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当面告知情况。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对各街道提交的初审合格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7月31日。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街道,由街道于2018年8月1日前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如有异议的,可于2018年8月2日9:00-17:30向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8936769、88936727联系人:陈雯、黄昭)。
3、报名确认。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各街道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4、准考证领取。2018年8月3日8:30-17:30到报名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在武昌区人民政府网、“武昌就业1”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面试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按照1:2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拟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分后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八、选岗
若进入面试人员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四舍五入后取整数);若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按进入面试人员数的60%比例(四舍五入后取整数)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选岗。
选岗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如有弃权,由下一名次递补,直至岗位选完。
九、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由各街道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考察、体检。
十、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武昌区人民政府网、“武昌就业1”微信公众号、各街道公示栏中公示7天。
十一、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各街道组织本街道聘用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武昌区民政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干事薪酬由武昌区民政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十三、其他事项
关于办理《就业创业证》: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理。
关于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的解释:报名人数未达到拟招聘计划的2倍及以上时,按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50%的比例确定实际招聘人数。例如拟招聘人数为8人,实际报名人数为13人,则实际招聘人数为6人。
未尽事宜由武昌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7)88936769、(027)88936727
附件:
武昌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