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简章【1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张家港市2018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以高端引领为导向,以紧缺专业为重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吸纳与引进人才,不断壮大我市名师队伍,促进区域教育的改革发展。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8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深厚的专业功底、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行业影响力),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和团队引领能力,社会反响良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5日至2000年8月8日期间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2018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9.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7月25日~8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8号张家港市教育局人事科801室。
2.函寄报名。
时间:2018年7月25日~8月8日(函寄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等形式将报名材料寄至: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8号张家港市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殳德明,联系方式0512~58155292,邮编:215600。
(二)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报名表》一份(附件2),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1张。
2.报考001-005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特级教师证书、现任岗位及职务证明和主要业绩证明等材料;
报考006-008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竞赛获奖证明材料、现任岗位及职务证明和主要业绩证明等材料;
报考009-013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比赛获奖证明材料、现任岗位及职务证明和主要业绩证明等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现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函寄报名人员须提供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0512~58222470、58155292。
五、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视作报名成功,进入面试。函寄报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后,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8号张家港市教育局人事科801室。通过验证的,视作报名成功。
经审查不具备招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招聘设定开考比例为1: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聘请市内外专家对进入面试的对象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实训、竞赛指导)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和考核(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如对考察(政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公示和录用
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用通知书》。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待遇
1.录用人员可参考“张家港市港城英才计划”参评,凡入选张家港市“港城英才计划”的,可享受生活资助(领军人才60万,重点人才40万,后备人才10万)。一般情况下,特级教师作为领军人才进行申报(评选条件详见附件3)。领军人才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录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简介表安排工作单位,享受张家港市相应的骨干教师年度奖励津贴。教育局负责录用人员配偶的工作推荐,优先照顾子女就近入学。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222470。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