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广播电视台是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6年 11 月 29 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至2017年 11 月 29 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7年 11 月29日至 12 月 1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城桂路1号中山广播电视台三楼308室,联系电话:0760-23321202,联系人:袁萍。
4.投诉电话:中山市委宣传部,0760-88318173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工作经历证明(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等原件; 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
6.凡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00-12:0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7年12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之窗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之窗网站上公布。
4.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之窗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1.2017年中山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4日